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坐在电脑前许久,竟不知写些什么。
想来暑假已经过了一半,也许久没写BLOG了。爬起来略写点。
大学的第一个暑假。空闲、自由,甚至有点无聊和懒散。于是拿起了guitar,回到老爹当年,油头、花衬衫、喇叭裤,还有满口的阿里巴巴和同桌的你。当然,我的造型没这么潮。弹guitar完全是因为个人兴趣。老师说可以放松自己,娱乐生活,这些希望以后我能体会到。
在看那两本GRE的书,不过居然有人敢嘲笑我,弄得我十分不爽,直接威慑之。
原本打算暑期好好出去玩下的,看来又要等到下次了。希望下次可以成功。
就这样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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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问过我什么是R&B.
Rhythm and Blues,或者翻译成中文说:节奏怨曲。这些歌的节奏感都很强烈。RAP也是从这里衍化而来。
我个人比较喜欢这种类型的歌,那些带有RAP的更加喜欢。可能,我们这个年纪的男生都会比较喜欢这种歌,强烈的节奏和直白的歌词,将我们的不快发泄了出来。最近莫名其妙喜欢上了抒情R&B,就是些情歌这类的。有人说,情歌是给在谈恋爱的人听的。回想以前,听那些情歌的确不会有什么感觉,有时候甚至会感觉有点肉麻。恋爱确是的,会改变一个人吧。变得体贴,细腻,使人的情感中枢更加膨大,所以对情歌也产生了不一样的感觉。有些时候甚至会感觉歌里唱的会发生在自己身上,奇怪的想法。偶尔还会有一种淡淡的悲伤在心中凝集。
恋爱是种奇妙的事情。
PS:《如果我变成回忆》 Tank
挺不错的抒情R&B。比较喜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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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说过机考以后会写一篇日志,不需要什么理由。
把上次的那篇日志给删了,就像你说的,它太散,说白了就是乱扯,一点也没意思。
机考不知是该高兴还是悲哀,就做对了1题,虽然说是通过了,但听到很多人说做出了2,3道甚至4道,心里凉了半截。按理说这不是我的风格,以前的我尽可以去鄙视这些人,鄙视这些个做出了几道就到处炫耀的人。
可是,现在,我变得越来越现实主义。做一道和全做差了10分,这意味着我的C语言分数不会多少好,又或许我可以在笔试上有所突破,但那很困难。
我也想搞好,我也认真去复习了,但收获的只是这样。想着我还有那么多门课要解决,有点不知从何下手。我也想要高分,是学生都想着要高分。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提不起精神,感觉有点累,一种心理上的疲惫感。
大学的学习要靠自己自觉。晚上回寝,偶尔有几次遇见认识的人:“哟,自修回来啊。”
“恩”
擦身而过,心里就泛起莫名的悲凉感,不禁对自己冷笑。想到了流川枫在打完县的选拔比赛以后在雨中自言自语的话:赢了...赢了...又怎么样呢?
现在的我就像张羊皮纸,有韧性,但缺少一种活力。
我觉得我变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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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rison break终于结束了
经过四季的期望,失望,等待,再到期望
Michael和Sarah可以在一起,因为有小Michael。T-bag又回到了Fox-river,Self成了植物人,Kellemann当了参议员,Alex,Scure,还有那个光头都恢复了正常的生活。结局是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。
Michael最后还是因病去世。从结尾可以看到,大家每年都会去祭奠他,墓在海边,预示着自由,是他和Sarah最向往的。
Michael的名字下面写着:husband father brother uncle friend
还有他的墓志铭
Be the change you want to see in the world
镜头最后停在那只千纸鹤上,那只贯穿整部电视剧的千纸鹤
一切似乎回到了从前...
...
最后大呼一声:终于结束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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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玉群的化学与人类文明,跟化学一点也沾不到边
3次恋爱课之后,今天讲风水,睡了。。。膝盖被蚊子叮了下,为什么我总是这么招蚊子喜欢?
提前出来,原本想从自动售货机里买听可乐,没想的出来的居然是芬达,算了,反正上次喝芬达已经是初中的事情了。
慢慢悠悠骑车,偶尔喝点芬达,那种橘子味让我想到了色素,想到了小时候在外婆家喝的瓶装饮料,很是怀念。
今天晚上挺凉快,风拨动树叶,发出沙沙的响声,又不时从我脸上拂过,脑海里只有那种小时候才会有的安逸的感觉。
西区的路上人很少,很静。
PS:最近喝碳酸饮料有点多,要控制一下,恩。
还有,演讲比赛要加油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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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 SLEEP
remember
自修不能睡了,上课不能睡了,看书不能睡了
要做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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礼拜二100M,跑完又去打球,现在后悔了
礼拜三开始全身酸痛,路都走不好,晚上发烧。。。在床上又不能动,很无助的感觉。
礼拜四上午的物理课翘了,起不来
礼拜五基本恢复
小拳头威力很大,感觉好多了
哈,感激一下
还有,周六的不愉快。。。我的问题
——写在第一周周日的晚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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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host Rider - [...]
刚把Ghost Rider看完,Nicolas Cage主演,一直都蛮喜欢他的电影,无论是动作类的还是类似《战争之王》的剧情类电影。他的声音挺不错。
整部电影给人的感觉就是典型的美式漫画风格。故事从一个传说开始。主人公跟恶魔头头签订了契约,每当夜晚就会变身为浑身燃烧火焰的骷髅飙车男,可以将有罪的灵魂送入地狱,但他必须出卖自己的灵魂并且不能拥有家庭,爱情。过程很简单:在不断抓小恶魔过程中找到了大恶魔。最后再将大恶魔消灭,并且最终得到了爱情。
他也许拥有我的灵魂,不过他没有我的心。
任何胆敢为爱出卖灵魂的人,都拥有改变世界的力量。
驱策你的不是贪婪,而是正当理由,也许上帝都会站在你这边。
世上有很多人用灵魂换取欲望,就让别人来继续这个诅咒吧。
电影终究只是电影。欲望的好坏决定了出卖灵魂是否值得?
也许吧。












